
一、《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 50033-2013第4.0.1條。
二、《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2011第5.1.1、5.3.3、5.4.4、5.5.2、5.5.3、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3、6.7.1、6.9.1、6.9.6、6.10.1、6.10.4、7.1.1、7.1.3、7.2.1、7.3.2、8.1.1、8.1.2、8.1.3、8.1.4(1、3、4)、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3、8.3.6、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條(款)。
三、《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2010第4.2.1、4.2.2、4.2.5條。
四、《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 50327-2001第3.1.3、3.1.7、3.2.2、4.1.1、4.3.4、4.3.6、4.3.7、10.1.6條。
五、《住宅信報箱工程技術規范》GB 50631-2010第1.0.3、3.0.1條。
六、《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第4.3.2、8.4.3、10.1.1、10.1.2條。
七、《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設計規范》JGJ 367-2015第3.0.4、3.0.7條。
八、《城市居住區熱環境設計標準》JGJ 286-2013第4.1.1、4.2.1條。
本規范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公開,并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出版傳媒有限公司出版發行。
圖圖規范關注重點如下:
4.1.2-1 層高不應低于3.00m
2、明確新建住宅建筑凈高尺寸
4.1.2-2 臥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60m,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20m,且局部凈高低于2.60m的面積不應大于室內使用面積的1/3。
3、要求每套住宅都有滿足日照標準的房間
4.2.4 新建住宅建筑電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最高入戶層為四層及四層以上,或最高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9m的住宅建筑,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電梯。
2 最高入戶層為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或最高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33m的住宅建筑,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2臺電梯。
5、提高了陽臺等臨空處欄桿高度
6、凸窗欄桿設置(新要求解決了開窗問題)
4.1.16 臨空外窗的窗臺距室內地面的凈高小于0.90m時,應配置防護設施,防護設施的高度應由室內地面或可登踏面起算,且不應小于0.90m。當凸窗窗臺高度小于或等于0.45m時,其防護設施高度應從窗臺面起算,且不應小于0.90m;當凸窗窗臺高度大于0.45m時,其防護設施高度應從窗臺面起算,且不應小于0.60m;凸窗的防護設施應貼外窗設置。
4.2.12 當住宅建筑采用分體式空調時,室外機位置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設置方便室外機安裝和維護操作的可上人專用平臺板或預留空間,專用平臺板與主體建筑結構的連接應進行結構設計,且設計工作年限與主體結構相同。
2 室外機位置應保障通風通暢,不應設置在建筑天井等通風不良的位置,且不應對室外人員和相鄰窗口造成不利影響。當室外機位設置圍護的格柵或墻體時,不應妨礙空調有效散熱。
9、明確衛生間設置位置
10、明確轎廂尺寸
4.2.4-3 設有電梯的住宅單元,應至少有1臺電梯滿足下列尺寸要求:轎廂門凈寬不應小于0.90m;采用寬轎廂時,轎廂長邊尺寸不應小于1.60m,短邊尺寸不應小于1.50m,采用深轎廂時,轎廂寬度不應小于1.10m,深度不應小于2.10m。
5.0.4 新建住宅建筑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實心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00mm。
6.1.2 住宅臥室、起居室與相鄰房間之間墻、樓板的隔聲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7.5.2 公共移動通信信號應能覆蓋至住宅建筑的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
文章轉自:圖圖規范